■ 规划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应急备用水源,确保在遭遇特大干旱或突发水安全事件时,居民基本生活和必需的生产生态用水得到保障
11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宁夏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印发实施,这项规划的实施,确保我区市、县(区)城区在遭遇特大干旱或突发水安全事件时,居民基本生活和必需的生产、生态用水得到保障。
近年来,宁夏谋划实施了一批重大城乡供水项目,如银川都市圈西线供水工程、银川都市圈东线供水工程、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等,改变了长期以来地下水单一水源供水的困境,初步实现了双水源供水格局。“随着银川都市圈西线供水工程的投运,银川市供水区域内地下水置换为地表水。现有地表水源水厂2座、地下水源水厂11座,日最高供水能力84万立方米,重新构筑起了更为合理的供水格局,极大地提升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一旦出现水安全事件,我们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供水量,确保城市供水稳定。”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技术部部长白鹭说。
自治区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水质化验科科长王磊告诉记者,目前全区城市水源共45个,设计每天总供水能力225.57万立方米,城市供水人口427.8万人,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到的农村供水人口152.0万人,但全区尚有部分县(区)无应急备用水源。
《规划》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的总体思路、规划目标、规划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全面推进全区“北部双源互备、中部多线互济、南部双水互通”网络大水源建设。规划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适宜、水源可靠、水质达标、布局合理的应急备用水源体系。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应急备用水源,应急备用水源覆盖率由54.5%提升至100%,供水保证率达到95%,南部山区极端干旱应急备用供水风险期达到60天,突发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备用供水风险期最长达到14天,应急备用水源地表水水质类别达到Ⅲ类及以上,应急备用水源地下水水质类别达到Ⅳ类及以上,应急备用水源常规指标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为我区实施规划、建立健全水资源保障体系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路径。我们将指导各地方政府合理规划水源工程布局,推进备用水源建设,构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体系,不断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优水优用,切实保障全区城市安全运行和健康可持续发展。”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负责人说。(记者裴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