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宁夏民政厅联合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医保局等13个部门印发《发挥行业性枢纽型慈善组织联动作用实施“汇聚慈善力量·促进共同富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向社会公布实施十大慈善项目,实施时间自2022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5日。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未来共募集2亿元慈善款(物),用以实施“善行宁夏·学子圆梦”“善行宁夏·大爱救‘疾’”“善行宁夏·护苗成长”“善行宁夏·振兴有我”“善行宁夏·银发生辉”“善行宁夏·有爱无碍”“善行宁夏·幸福家园”“善行宁夏·巾帼赋能”“善行宁夏·山海情深”和“善行宁夏·‘物’暖人心”十大慈善项目,涉及就业创业、救助帮扶、一老一小服务关爱、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多个民生领域。
《三年行动计划》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税收优惠、表彰奖励、个人嘉许等三方面12条促进措施;为加强慈善活动监管,进一步明确了13个相关部门责任,细化了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要求,畅通了慈善资金和慈善项目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记者裴艳)
■相关链接
十大慈善项目
项目一:善行宁夏·学子圆梦
项目宗旨:统筹整合慈善助学资源,完善慈善助学机制,对全区部分大学阶段和职业教育阶段的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学业资助、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服务。
资金额度:600万元
实施范围:全区各市、县(区)高中毕业生
项目二:善行宁夏·大爱救“疾”
项目宗旨:整合医疗救助领域慈善资源,针对罹患罕见病、先天性疾病及重症疾病极易造成返贫的特殊困难群体,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多重保障制度外的慈善救助帮扶机制。
资金额度:8000万元
实施范围:全区重特大病、罕见病困难家庭患者
项目三:善行宁夏·护苗成长
项目宗旨:整合现有慈善资源,集中慈善力量,倾力为困境儿童打造有爱温暖的生活环境和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
资金额度:1500万元
实施范围:全区范围内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
项目四:善行宁夏·振兴有我
项目宗旨:鼓励引导全区社会组织,对重点帮扶县(区)的低保对象、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开展结对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在扶贫济困、助学助教、助医助残、助孤助幼、为老敬老等领域创新救助模式,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资金额度:3200万元
实施范围:全区范围内
项目五:善行宁夏·银发生辉
项目宗旨:面向社会募集慈善资源,以居家托养、医疗康复、心理疏导、家庭无障碍改造、护理员队伍培养培训为主要内容,利用慈善资源提供餐食补助、健康关爱、居家设施安全改造、居家环境卫生保洁、心理健康咨询等慈善服务。
资金额度:1000万元
实施范围:部分市、县(区)
项目六:善行宁夏·有爱无碍
项目宗旨:动员慈善力量开展残疾人辅助用具和康复用具、康复训练设施、生活用品捐赠活动,支持基层慈善组织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治疗等慈善服务。
资金额度:500万元
实施范围:全区范围内
项目七:善行宁夏·幸福家园
项目宗旨:指导宁夏慈善总会以“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为抓手,组织实施“互联网公益创投”募捐活动,探索设立慈善孵化培育专项基金,培育社区慈善活动主体,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基金开展社区公益慈善活动。
资金额度:1000万元
实施范围:全区范围内
项目八:善行宁夏·巾帼赋能
项目宗旨:围绕妇女健康、女性创业等领域,分批分步组织实施持续发展、困境帮扶、宣传引导等3大类,提升妇女健康水平,助力女性创就业、带动女性尤其是困境女性实现创业增收和可持续发展。
资金额度:1000万元
实施范围:全区范围内
项目九:善行宁夏·山海情深
项目宗旨:福建省民政厅、宁夏民政厅结合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协调对接福建省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等福建慈善资源,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在海原、西吉、隆德、彭阳等县(区)实施教育公益、金融公益、乡村振兴帮扶等项目。
资金额度:1200万元
实施范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
项目十:善行宁夏·“物”暖人心
项目宗旨:依托宁夏公益慈善事业促进会链接区外慈善资源,通过慈善物资仓储建设、调剂优化、合理配置,激活“捐”“需”双方,依托社区建设一批慈善工作站,打造社区慈善物资资源集合点。
资金额度: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