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宁夏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复,正式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实施。今后,宁夏将把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贯穿于矿业发展全流程,构建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新格局。
据了解,此轮规划聚焦资源安全保障、资源配置、综合利用、矿区生态保护、管理改革等重大问题,提出到2025年,全面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业发展质量,构建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的矿业发展新格局,实现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在新一轮规划中,宁夏将结合实际,把主要矿种找矿突破、矿山节约化规模化程度提升、矿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提高作为“十四五”矿产资源管理的主要规划目标。同时,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围绕实现“双碳”目标,将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内,加大煤层气等清洁能源勘查和开发力度,努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修复和民生改善共赢共享。
“我区提出要构建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新格局,立足‘一带三区’总体布局,实施全区优势矿种差别化勘查开发导向,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总体布局,加强国家规划矿区资源保障,合理划定砂石土集中开采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负责人周少东介绍,宁夏还将严格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不再批准新建露天煤矿,新建井工煤矿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40年;引导现有开采规模60万吨/年以下煤矿逐步退出,至规划期末,力争大中型煤矿比例达到85%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新一轮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进宁夏矿业绿色发展,加强矿区生态保护治理全过程管理。为此,我区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谁破坏、谁治理”的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最大限度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通过政府引导,按照市场运作模式,建立多元化矿山生态修复资金投入和补偿机制,加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力度。(记者赵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