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与吴忠市监察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发《吴忠市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协作案件范围及协作配合有关事项,加强对国有财产保护力度。
据了解,该机制明确,协作案件范围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指对国有财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按照要求,吴忠市明确了会商通报、线索移送、协作调查、督促整改、行政违法预防、宣传培训等工作制度。例如,各协作单位履职中发现损害国有财产违法行为或国有财产监管重大安全隐患等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各协作单位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
该机制要求,检察机关应对国有财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评估,认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可能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损害国家利益的,应当依法监督。相关行政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国有财产受到损害的,检察机关依法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行政部门经检察建议督促仍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国有财产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或者仍存在受侵害重大风险隐患的,检察机关应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记者杨超实习生武治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