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占军)3月30日,宁夏药监局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实际,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器械风险会商机制(试行)》,组织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风险会商。风险会商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市局分管领导及风险会商机制组成成员共3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自治区药监局结合《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度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进行了再强调,进一步明确了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对目前做好我区防疫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重点和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会商,各市局就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监督检查中的经验和重点关注点进行了分享。会议特别提出,要对当前零售药店销售个人自检使用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加强监管,要重点关注产品的采购渠道,确保来源合法;重点关注产品标签、说明书以及有效期和储存要求;重点关注网络销售环节质量监管;重点关注国家局对该类产品注册方面的信息,及时查对产品的合法性;监督药店做好销售记录,确保产品可追溯;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加强该类产品质量监管和使用指导,实现社会共治。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结合自治区疫情防控办关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监管工作督导,确保该类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