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 杨兆莲)11月19日,记者从2021年宁夏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网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医保局成立三年来,宁夏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蹄疾步稳,人民群众“病有所保”“病有所医”的民生承诺逐步兑现。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斌介绍,自治区医保局成立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全力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意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民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全面规划部署未来10年宁夏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我区医保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深化医药改革,联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区69家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8036万元,累计调整价格项目2080项。将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我区医保目录,并建立“双通道”保障机制,落实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节约费用6亿多元,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其中:冠脉支架中选产品,均价从1.3万元降到700元左右;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
主动发挥医保对脱贫攻坚的托底作用,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5.53万人全部参保,累计资助医保费用4.5亿元,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23亿元,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87.5%以上。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62.07万人,参保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实现了基本医疗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2020年疫情暴发之初,拨付资金1.7亿元,全力保障发热门诊患者、疑似及确诊患者救治医保费用。今年10月新发疫情期间,又紧急预拨3.89亿元资金至医疗机构,确保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救治费用有保障。同时,围绕“六保”“六稳”,截至2021年10月底,累计减征医保费用超过4亿元。全区医保基金保障新冠疫苗采购预算7.44亿元,预付疫苗及接种费用6.7亿元,有力有效支持了全区疫情防控。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完善公平待遇保障,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拓展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提高门诊共济保障水平。完善重特大疾病医保和救助制度,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健全筹资运行机制,在做实基金地市级统筹基础上,逐步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全面实施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有效应对中长期收支风险。建立高效支付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适应医疗服务模式发展创新。实施有力基金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医保诚信体系,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守住人民群众救命钱。深化医药服务改革,常态化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更大范围纳入全国及区域性集采范围,让群众获得更多实惠。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实现新医保平台上线,推动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线上线下政策统一、管理融合、支付衔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