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盗窃罪锒铛入狱,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的韦某甲伙同老乡韦某乙重操旧业,驾车从广西桂林出发途经甘肃省庆阳市,宁夏银川市、青铜峡市等地继续干起盗窃的违法勾当,半个月内多次入户盗窃,涉案金额巨大。11月16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盗窃罪对韦某甲、韦某乙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
两名被告人在盗窃犯罪中分工不同、作用均等,通过熟练的开锁技术进入被害人家中,一人进入屋内翻找财物,另外一人在门口望风,并在盗窃得手后将房门反锁掩饰作案痕迹。二人在甘肃省庆阳市一小区实施入户盗窃后又驾车来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博雅家园小区,多次入户盗窃现金、金银首饰等财物。后将黄金首饰藏匿,现金挥霍后继续到青铜峡市多个小区盗窃。今年2月24日,两名被告人在最后一次入室作案后被侦查人员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2月18日至24日,韦某甲、韦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共计7次,涉案金额6万余元,数额巨大,经兴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韦某甲、韦某乙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即使出门片刻,也要随手关好门窗,将防盗门反锁。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或金银首饰,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记者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