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对原告李某某起诉被告海原县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决定行政诉讼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海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鹏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月9日,记者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依法审理行政一审案件1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件,出庭应诉率94.74%,同比提升16.96个百分点。
当日,该案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这是自新行政诉讼法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以来,中卫市首例县级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彭吉文说。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引导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对证据进行质证,重点针对海原县政府依照其印发通知文件中的补偿标准对地上附着物作出的补偿决定是否合法展开辩论。张鹏代表海原县政府发表意见并作最后陈述。他表示,县政府高度重视当事人的诉求和出庭应诉工作,庭后将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案件的协调化解,尽量采用协调化解方式实质性化解案件争议。今后,全县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也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彭吉文表示,此次县长出庭应诉,体现了海原县政府对法律的遵守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视,为深化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让‘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行政审判的新常态,不仅有利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还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今年以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一案一送达多通话”、创新建立逐案评价反馈机制、畅通信息交流及督导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落实落细。“中卫市中院将持续发挥行政审判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中的职能作用,为加快法治中卫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彭吉文说。(记者房名名何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