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王某与网友张某相约见面,不料对方竟对她实施了性骚扰,王某一气之下报警,随后诉至法院。10月14日,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法院获悉,经该院调解,张某赔偿王某3000元。这也是民法典实施以来,金凤区法院受理的首例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今年5月,王某与网友张某相约在银川市一家餐厅用餐。用餐过程中,张某数次起身坐到王某身旁,用手摸王某的腰部、肩部,王某不愿意,用手挡开。但张某并未收手,而是又触摸王某臀部、腰部。王某认为张某的行为对其造成性骚扰,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取录像并对双方进行询问,确定事实后,对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事情发生后,王某认为张某应对其进行一定的赔偿,但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于是诉至法院,以其受到张某性骚扰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在主审法官主持下,二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张某向王某赔偿3000元,该案调解结案。(记者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