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银川市教育局联合召开银川市15-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培训部署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接种的目标人群为:银川市范围内15-17岁人群,不分校内校外、常驻和流动,均实施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8月11日~8月17日,集中开展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工作,9月2日~9月8日,集中开展目标人群第二剂次接种。
根据《银川市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方案》,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根据辖区15-17岁在校学生分布情况,兼顾15-17岁非在校人群,原则采取以集中接种(学校临时接种点集中接种或大型临时方舱接种)为主、社区分散接种为辅的模式开展目标接种工作,农村偏远地区目标人群可就近分散接种。教育部门负责、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根据在校学生数量情况,合理分布设置辖区学校临时接种点,各学校要负责提供临时接种点桌椅板凳、电脑、冰箱、导引指示牌等相关工作设施设备。临时接种点设置参照《宁夏新冠病毒疫苗方舱式临时接种点设置技术指引》(宁疫办〔2021〕91号)执行,应设立接种等候区、健康询问评估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置区、疫苗储存区,确保接种流程合理,衡接工作有序。
为防止人员聚集,要分散设置足够数量的接种台、留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配足配齐预防接种人员,抽调专业人员成立接种工作队,专门负责15-17岁人群接种工作;要着重强化医疗应急救治保障,临时接种点必须做到“四有”,救护车必须现场保障。临时接种点要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预防接种人员要经过培训具备资质并持证上岗。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熟悉疫苗接种知识、接种流程、接种后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心因性反应处置知识宣传科普,减少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生风险。
辖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安排接种时间,采取分年级、分班级、分区域、分时段接种方式,严密做好现场接种组织,严防人员聚集拥挤。 接种工作人员要针对未成年人群特点,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和接种后留观要求,规范接种组织实施,确保接种安全。接种完成后,要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登记和报告,如有预防接种证,可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接种证上,无预防接种证的,出具接种凭证,同时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内信息的管理。学生接种时需由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留观区域设置要尽量分散、开阔,保证30分钟留观时间。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疫苗只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前务必做好核对,防止出现接种差错。
针对接种期间可能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其他意外事件,各县(市)区要制定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有效应对和处置疫苗接种突发事件、特别是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件准备,一旦发生心因性反应,第一时间将发病人员带离留观场所并做好人员疏散,采取隔离、对症、暗示疗法,正面疏导、稳定情绪,防止恐慌心理蔓延。银川市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各县(市)区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按照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开展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针对未成年人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和处置特点,增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人员力量,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监测管理水平,及时发现、报告潜在风险或异常信息,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向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疑似疫苗相关死亡病例、同品种同一批号疫苗发生2例及以上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疫苗质量问题等情形时,应当依据《疫苗管理法》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件对受种者的健康危害,确保接种安全。(记者 沈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