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润儿主持并监誓,自治区领导艾俊涛、彭友东、姚爱兴、杨玉经、沈凡、沈左权、刘可为见证宣誓。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赵永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任命田生利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王静戟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新任命人员依法向宪法宣誓。
宣誓现场国徽高悬、国旗鲜艳、气氛庄严。16时许,陈润儿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三位宣誓人面朝国徽,右手举拳,高声诵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陈润儿说,向宪法宣誓,是对宪法、对人民、对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希望三位同志始终牢记誓言,恪守宪法原则、依法行使权力,忠诚担当使命、自觉接受监督,把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到推动宁夏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实践中来,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更大贡献。(宁夏日报记者 马晓芳 姜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