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获悉,2020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尽最大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竭力促进其回归社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70人,不起诉138人,情节轻微不捕率和不起诉率分别为35.7%和23%,附条件不起诉157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26.1%,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最终目标,做到“案结事不了”,对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全部295名涉罪未成年人用心开展帮教工作。
针对实践中多数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是因为他们最初有一些不良行为时,没有得到及时的教育矫治的问题,检察机关将教育挽救关口前移,既管“罪”又管“错”,积极探索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对有旷课、逃学等不良行为、结伙斗殴等严重不良行为、触犯刑法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实施分层级、分措施、阶梯式教育矫治,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协作对100余名有上述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训诫、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具结悔过、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接受观护帮教等教育矫治措施。同时,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该严的依法从严,保持司法震慑,共批捕此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44人,起诉301人。
此外,还对29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开展社会调查,作为办案的参考。对38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辩护,充分保障其辩护权。在讯(询)问622名涉案未成年人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成年亲属、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人员等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对讯(询)问过程全程见证、监督。安排19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父母进行亲情会见,促使其认罪悔罪。对受犯罪行为影响的361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帮助其疏通心理和情绪障碍。对因家庭监护原因犯罪的276名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改善亲子关系,提升家长监护能力。对537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避免他们将来的复学、就业、入伍受到犯罪记录影响。(记者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