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4月15日,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全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的通知》,将在全区各类企业中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充分发挥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调解纽带作用,进一步促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通知》明确了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工作职责、选配范围、任务目标和具体分工等,提出用3年时间,在我区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2021年各市县区所辖60%的企业完成配置,2022年85%的企业完成配置,2023年95%以上企业完成配置。各市、县(区)企业数以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参考,由各市、县(区)与自治区共同确定。
据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是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社会力量的重要举措、提升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矛盾的第一前沿。全区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的重要意义,迅速成立工作机构,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推进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确保3年任务如期完成,推进我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