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原县人民调解中心对农民工工资纠纷实行优先调解、主动调查、多措并举、快处快调,成功化解两起共涉及82名农民工讨薪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3日,海原县人民调解中心受理了县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的一起关于68名农民工讨薪纠纷,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76万余元。调解中心了解到这批农民工都是外地人、着急返乡的情况后,调解人员与前期受理过此案的劳动监察大队、发改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及当事企业多次沟通,最后与农民工代表、欠薪企业现场核实,并取得被告企业认可的农民工人数和工资金额。调解员建议欠薪企业先行支付双方已经核实确认的4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04530元。今年1月7日,当事双方一致认可调解员建议的支付金额且达成协议,并对协议的法律效力申请了司法确认,至此,这起诉讼加信访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无独有偶,2020年12月31日,该中心受理了另一起涉及14名农民工、18万余元的企业欠薪纠纷案件。调解员顺应前期调解方案,分别给企业主要领导人、农民工代表做思想工作。并联系到本案的实际负责公司,通过多次电话对接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从江苏来到海原县人民调解中心,处理该起欠薪案件。经过多次现场调解,三方现场核实确认实际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15万元。今年1月6日,工程承包方同意支付经核实确认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在达成书面协议后,对协议的法律效力申请了司法确认。(记者王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