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获悉,为奖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宁夏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当奉献、奋发有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给予樊燕等9名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银川市扶贫开发培训中心等9个先进集体记大功奖励。
9名记大功先进个人分别为:平罗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樊燕,隆德县动物疾控中心副主任、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驻凤岭乡齐兴村第一书记袁海江,彭阳县扶贫办综合室主任曹旭平,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安全管理科科长、自治区教育厅驻西吉县震湖乡李章村扶贫工作队队员谢磊,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研究科科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驻盐池县花马池镇盈德村第一书记任建东,宁夏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驻红寺堡区柳泉乡柳泉村第一书记虎正南,宁夏农科院动物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梁小军,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陈彦云,宁夏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宁夏师范学院驻西吉县吉强镇杨河村第一书记王鹏。
9个记大功集体分别为:银川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同心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固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海原县农村供水管理中心、宁夏扶贫基金会、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自治区水利厅驻隆德县杨河乡扶贫工作队、自治区扶贫开发培训中心、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事业单位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涌现出一批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关于在全区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社厅决定决定在全区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