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通讯员 苗凯凯 杜彪) 近日,中宁县公安局、中宁县检察院负责人对中宁县辖区部分干支流、林地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实地巡查,发挥“河(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有效落实。
巡查组随机选取中宁县南山公园、北河子沟河道、清水河林场、天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地进行。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情况及当前“河(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巡查组要求各部门要在具体落实上注重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积极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谋生态环境保护;对在巡河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明确要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要以保护公益为目标,加强与县河长办的沟通联系,及时与行政部门保持信息畅通,运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共同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难点、堵点。
今后,该院将坚持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盯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做精做细“河(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林)工作,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同时,以“河(林)长+检察长+警长”三方携手守护绿水青山,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检察自觉,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杞乡再续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