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自治区民政厅发布消息,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十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创业就业。
据了解,我区将实施社区工作者岗位招用计划。对现有社区规模设置进行盘点,对拟新增社区开展三级联动会商,对确需新增社区按规定核定“两委”成员职数。各地统筹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员现有空岗待招聘、因退休离职待招聘、新增待招聘等岗位需求,在科学研判基础上拟订年度招聘计划,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对2022年各县(区)计划招用190名社区“两委”成员和专职网格员,全部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开放。
实施“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实施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为期2年的基层服务计划,在2022年招募2000名“城乡社区”“学前教师”“乡村医生”“司法协理”4个专项计划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一线服务。对“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做好调剂分配,鼓励其投身基层服务。
实施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育计划。发挥全覆盖设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平台阵地优势,培育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鼓励参与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组织聘用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在项目安排时予以倾斜支持。2022年力争吸纳高校毕业生100名左右。
在实施购买社会救助入户核查服务计划方面,将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党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入户核查服务为“每个县(区)民政局购买2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每个乡镇(街道)购买1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配齐经办人员。对因人员调整、合同到期等原因2022年拟计划招用的200名入户核查员,在确保工作连续性和队伍稳定性前提下,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据介绍,我区将实施城乡社区组织就业见习计划,各地将组织提供社区服务机构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实习)岗位募集计划”,指导有条件的城乡社区组织因需设立就业见习(实习)岗位,广泛动员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城乡社区组织设立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实习见习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力争到2022年底,设立就业见习(实习)岗位的城乡社区占当地城乡社区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记者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