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福州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消息,福州市人社局日前发布通知称,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有意在榕求职、创业和实习、见习的全日制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均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每人仅限享受一次。
服务对象包括: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有意在榕求职、创业和实习、见习的全日制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均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每人仅限享受一次。
外地生源指的是:非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户口毕业生在福州市五个城区及高新区求职;福州市其他县(市)区外地生源指的是非本县(市)区户口毕业生在本辖区求职。
通知指出,为合理调配房屋资源,更加精准地保障高校毕业生求职实习期间的住房需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继续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已在榕就业创业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已享受该市出台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
通知下发之日(6月14日)在住的毕业生,可按新规定执行。入住毕业生符合福州市人才储备条件的,可向市人事人才中心申请纳入该市人才储备,并给予相应生活补助。各县(市)区有条件的住宿点可向入住毕业生提供免费创业工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