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6月16日电(祁增蓓)16日,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1年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25件151人,同比分别下降29.38%、33.19%,起诉172件222人,同比分别下降34.35%、33.53%。
毒品是人类公害,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着眼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共建无毒社会,助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介绍,青海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通过检警联席会议,强化诉侦协作配合,严格执行《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引导公安机关规范侦查活动,加强毒品案件证据审查把关,用退回补充侦查手段,不断完善证据链条,以证据质量确保案件质效。
2021年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2件次,同比下降82.09%,退回补充侦查27件次,同比下降68.97%,有罪生效判决率达100%,成功抗诉两起贩卖毒品案,追诉漏犯2人,纠正遗漏罪行5人,毒品案件办案质量实现新突破。
同时,按照最高检工作要求,青海省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毒品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1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76%,促使犯罪嫌疑人认识到所犯罪行的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仅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其余均认罪服判。
据了解,2021年以来,青海省毒品犯罪案件涉嫌的罪名主要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缴获毒品9788克,其中甲基苯丙胺类毒品9068.89克,四氢大麻酚、美沙酮等新型毒品561.87克,海洛因157.24克,毒品犯罪呈现新动向,但涉案克数整体下降。
为此,青海省检察机关在持续保持打击主流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下,紧盯新型毒品发展趋势,及时开展涉新型毒品犯罪调研,掌握全省案件办理情况,根据毒情形势不断调整工作部署,努力遏制新型毒品在该省蔓延趋势。
此外,近年来,青海省检察院坚持与青海省公安厅定期召开毒品案件办理工作联席会,共同分析、研判、解决毒品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确保毒品案件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