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记者汪宁)针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事件,12日,“廊坊公安”发布通报称,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
该案为何由廊坊警方异地侦办?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分析,“异地管辖”的主要原因在于某一案件实施“本地侦查、起诉或者审判”,可能导致“本地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机关”的“整体回避”,所以需要改用“异地管辖”,保证案件审理公正性。
异地侦查办理一般适用哪些情况?
6月11日晚,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通报,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该案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北京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沈腾表示,对案件异地侦查办理一般有几种情况,一是案件背景和涉案人员背景较为复杂,异地可以极大排除干扰;二是案件本身或者涉案人员与当地某种势力存在一定关系或者利害关系,异地办案能够排除阻力;三是寻衅滋事行为是属地管辖的犯罪,异地办案可能涉及寻衅滋事以外的复杂问题,如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因此,异地办理有利于查清案件起因、背景及涉及犯罪的诸多因素。
许浩也表示,在实践中,类似涉黑案件才会由上级机关指定管辖,起码是跨地区的一级公安机关去侦查,侦查之后该案件公诉、审判也在指定地区。本案由廊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意味着案件重大复杂,可能是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作案。另一方面,为排除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因素,让案件更公开、公正、透明,所以异地侦查办理。
他还称,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侦查指定异地管辖,对于侦查机关正确、及时、公正办理特殊案件(比如涉黑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等),提高诉讼效率、提高打击犯罪力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等均能起到积极作用。
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何不同?
根据警方最新通报,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不同?对此,许浩介绍,两者的不同是,法定条件不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羁押的期限不同。
许浩解释,刑事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而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
他表示,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有权决定逮捕的是人民检察院。对于羁押期限,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唐山再发声: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另据“唐山+”客户端消息,6月11日晚,唐山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田国良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
会议强调,针对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专项行动,保持依法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伤者公道、还市民安宁、还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