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凤区荣锦苑西区居民王女士像往常一样下楼开车,没想到刚坐进驾驶室还没来得及打火,却发现汽车后窗玻璃被砸了。对此,物业公司表示只提供车位不负责看管。
车停小区内玻璃被砸了
据王女士介绍,5月20日早上7:30左右,她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固定停车位上,下午5点刚坐到驾驶位上就听见有东西掉落的声音。“噼里啪啦的声音还挺大的,回头一看就发现后窗玻璃破损不堪,紧接着就整片都掉下来。”发现玻璃被砸后,王女士注意到,在距离停车位不到3米的距离有一处监控,立即找到小区物业,希望能调取监控查个究竟。
等待许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却表示无法提供监控。王女士认为,自己每年每月都按时缴纳物业费以及停车费,现在汽车在小区里竟然被砸了,因此,小区物业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我去找他们项目经理的时候,他却表示,对车辆没有任何管理。”对于小区物业的这种说法,王女士表示不能接受。“由于车窗玻璃破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将车辆送往维修厂花费120元更换了一块玻璃。“我想让物业能给我一个正常的答复,得有一个处理问题的态度。”王女士说。
物业公司:只提供泊位不负责看管监控设备老化无法留存视频
对于王女士反映的小区物业无法提供监控的问题,随后,记者一行来到青铜峡市正科物业公司银川分公司了解情况,荣锦苑西区项目经理蒋学武告诉记者,王女士的车辆停放在主道路,的确有监控,可该设备只能拍摄,无法留存。“小区有70多个监控,能用的不到10个,监控设备年限太久,大部分线路已经老化,没有储存功能。”蒋学武说。
对于无法提供监控视频一事,蒋学武表示已经上报相关部门,将申请物业储备金,对小区监控进行更换。“只要申请下来,我们立即更换所有监控。”但是,对于王女士车辆玻璃被砸造成损失一事,蒋学武称,无法赔偿,小区内只提供泊位,并不负责看管,如需看管需要每月交3000元的看管费,“我并不认为我们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技防缺失的情况下,今后会加强人防。”他说。
律师:物业有义务提供安全保障
那么,小区物业公司究竟是否应该对王女士汽车后窗玻璃被砸一事负责,针对该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郭建萍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是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郭建萍律师表示,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员会的聘用进驻小区后,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包括维护小区秩序和安全的保障义务,对于物业公司只提供车位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说法,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建议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此事。”郭建萍说。(记者 杨梦 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