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最新通报,2022年第一季度,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43公顷。其中,浙江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7公顷;广东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6公顷。
发现并制止桥梁、码头、堤坝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13处,涉及海域面积约4.28公顷。其中,辽宁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7公顷;河北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02公顷;天津市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3公顷;浙江省4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59公顷;福建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7公顷;广东省3处,涉及海域面积约2.79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43公顷。
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4处,面积约0.63公顷。其中,辽宁省1处,面积约0.05公顷;福建省1处,面积约0.02公顷;广东省1处,面积约0.29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1处,面积约0.27公顷。
上述违法用海用岛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