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江苏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通告,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复工复产,保障中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规范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分批有序开放
(一)从4月28日起开放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体育舞蹈房、剧院、电影院、美容院、公共浴室和足浴店(大堂不开放)、采耳店、保健按摩店、校外培训机构;
(二)从4月30日起开放网吧、KTV歌厅、舞厅、游戏游艺厅;
(三)从5月5日起开放药店、老年大学、托育机构、宗教场所。
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常态化防控措施。恢复开放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错峰、预约、限流”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单一场所不超过最大承载容量的50%、单个密闭空间不超过50人。要严格落实“三查一测一扫”(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未佩戴口罩、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带*号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做好场所消毒、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等工作。提倡无接触支付,组织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二)公共场所实行申请承诺制。恢复开放的公共场所要做好营业前各项准备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签署承诺书后有序开放。
(三)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申请承诺审批制。校外培训机构做好营业前各项准备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签署承诺书,经验收后有序开放。
(四)药店防控要求。药店在严格落实“三查一测一扫”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实名购买登记的基础上,恢复线上线下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非本人用药,要提供服药人的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订承诺书。如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继续严格控制培训、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能线上不线下。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项防控举措,超过50人规模的,须向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
以上防控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对其他经营场所开放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