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1日电 据沈阳市卫健委网站消息,2022年3月10日,沈阳市对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例行核酸检测,报告3例新冠肺病毒阳性检测人员,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病例1:3月4日下午,从宜必思酒店(沈阳北站南广场店)步行至北站家乐福超市;后步行至超哥果蔬生鲜超市(沈河区南山东堡路7号7甲),后步行回酒店未外出。
3月5日,步行至沈阳北站,乘坐G8039次列车至长春;中午乘坐Z158次列车至沈阳北站,步行返回宜必思酒店;晚间步行至沈阳北站。
3月6日凌晨,从沈阳北站步行返回宜必思酒店,后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隔离观察。
病例2:3月4日晚,从宜必思酒店(沈阳北站南广场店)步行至沈河区满园菜馆(地址:沈河区山东堡路37号196),后步行返回酒店未外出。
3月5日,乘出租车至东北陶瓷城“东鹏”瓷砖店;中午步行至东陶园骨头馆就餐(大东区观泉路50-6号11门),后步行回至东北陶瓷城东北陶瓷城“东鹏”瓷砖店;下午步行至爽爽造型理发(大东区东望街20-36门);乘出租车至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核酸检测点,后乘出租车回宜必思酒店(沈阳北站南广场店);后步行至酒店附近刘家牛肉汤(沈河区南山东堡八巷22号)就餐,餐后返回酒店未外出。
3月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隔离观察。
病例3:现住址:大东区望花新村小区
3月5日中午,在东陶园骨头馆(大东区观泉路50-6号11门)就餐,后乘出租车至徐家麻辣面(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77-3号4幢3门)就餐,下午乘出租车返家未外出。
3月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隔离观察。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