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记者了解到,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共监测全区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媒体广告218万条次,监测电视、广播媒体总时长21万小时,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042条次,违法时长391小时,条次违法率0.09%,时长违法率1.81%。
从各媒体监测情况看,传统媒体共监测电视、广播、报纸发布的广告205万条次,涉嫌违法广告1783条次,条次违法率0.09%,全年条次违法率较2020年下降0.22个百分点;互联网媒体共监测各类广告58261条次,涉嫌违法广告122条次,条次违法率为0.21%,较2020年全年条次违法率下降0.94%;共监测各类户外广告77689条次,涉嫌违法广告137条次,条次违法率0.18%。
据悉,涉嫌违法的广告类型有16类,其中涉嫌违法条次最多的广告类型为普通商品类,其次为普通食品类、化妆品类、医疗器械类、保健食品类、电器类。涉嫌违法广告主要表现为,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教育、培训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记者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