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1月12日电 (杨英琦)“截至1月12日12时,我市在用443个隔离点,隔离了49678人,工作人员17193人,合计66871人;当日解除隔离186人,累计解除22639人。”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隔离管控组副组长孟祥东12日表示。
当日下午,西安市召开第五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孟祥东介绍了该市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流程。
据了解,按照西安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规范管理流程,隔离人员在隔离期满后,各区县对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的人员,由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指挥部或辖区疾控机构开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需集中隔离14天,集中隔离解除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各区县疫情指挥部统筹安排各隔离点工作专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第十四天开展核酸检测,进行双采双检,平行检测。按照判定标准,核酸检测正常,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转为7天居家医学观察。
孟祥东介绍,所有有阳性病例的集中隔离点以2021年12月26日零时为界限,12月26日零时之前有阳性病例并且2021年12月26日零时至2022年1月8日24时再未产生阳性病例的集中隔离点,可以申报解除隔离风险评估,隔离期满后,按程序解除隔离,转为7天居家隔离。
2021年12月26日零时之后14天内发生阳性病例的集中隔离点,经区县疫情指挥部和市级流调队评估后,未发生异常情况的,可以申报解除隔离风险评估,隔离期满后,按程序解除隔离,转为7天居家隔离。
2021年12月26日零时之后产生阳性病例的,经解除隔离风险评估,认定隔离点被隔离人员不遵守防疫要求等风险隐患的,隔离人员从阳性病例转出之日起算,重新进行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后续无异常,隔离期满后转为7天居家隔离。
2022年1月10日24时起新产生的阳性病例,由区县疫情指挥部进行风险评估和动态管理,要求同上。
除以上条件外,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满14天解除隔离的人员,目的地为碑林区、雁塔区、高新区、长安区、西咸新区的,目的地为城中村及其他封控区的,目的地为学校且无单人单间隔离条件的,在现集中医学隔离点继续执行7天集中隔离。
此外,送离集中隔离人员工作流程为,在隔离人员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实行点对点封闭转运管理。隔离人员最终目的地为外省市,酒店专班信息组在第12天将隔离人员返程信息反馈给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协查组协查给外省市目的地指挥部,区县指挥部安排转运至一场两站,隔离人员转运和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隔离人员目的地在西安市内,酒店责任专班信息组需在第12天将隔离人员报送至区(县)指挥部办公室,由区(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公函至目的地区(县)指挥部,由目的地所在区(县)指挥部负责点对点接回送至所在社区,开展社区7天居家隔离防控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