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1月7日电 (记者 李姝徵)又一项浦东新区法规施行。1月1日起,《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施行。
作为落实《若干规定》的重要举措,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揭牌成立。
据此间官方介绍,这是中国首个直辖市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内设机构,将助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地处置“僵尸企业”,破解企业“破产难”。
《若干规定》是一部深入贯彻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的要求,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重要法规。制定《若干规定》,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重要内容。
据官方介绍,《若干规定》主要有几大亮点:
率先建立健全行政、司法、市场整体推进的格局。《若干规定》明确浦东法院集中管辖市高院指定的破产案件,设立中国首个直辖市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内设机构。
率先全面打造支持重整和解的全流程制度链条。《若干规定》创设庭外重组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运用市场机制与债权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谈判协商,拟定重组方案。
率先提出破解破产财产查控、解封、处置难题的完整方案。《若干规定》进一步推动完善破产财产快速查控机制,规定破产管理人可以申请通过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债务人的相关财产。推动将破产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纳入“一网通办”。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朱芝松在揭牌仪式现场表示,未来,浦东新区将全力支持浦东法院合理破解影响企业破产办理效率和效果的各类问题,为规范市场主体救助与退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浦东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