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我区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期间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要求我区各地结合流域环境风险、环境敏感目标、历史突发水污染事件等实际情况,有序分步推进相关河流“南阳实践”经验推广工作,增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据了解,2018年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淇河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在生态环境部的指挥下,南阳市迅速筑坝拦水,建成80万立方米的“临时应急池”,实现了“不让一滴受污染的水进入丹江口水库”的目标。生态环境部把这种“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思路称为“南阳实践”。
为全面提升宁夏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我区制定“十四五”期间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以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跨省界、跨市界以及其他重要敏感目标河流河段干流、一级、二级支流、排水沟作为方案实施范围。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各地市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确定实施目标河流河段、排水沟、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名单。2022年至2025年,各地市通过建立河流基础信息清单、编制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开展流域环境应急演练等,全面完成“南阳实践”实施工作,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结合跨省、跨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等工作,指导流域上下游做好方案衔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市进行通报;对较大以上级别突发水污染事件开展事故调查时,如因未实施或实施不力导致事件影响扩大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究相关地市部门责任。(记者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