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能选择主人 别让它脸上无光
【我看】
最近狗事真多。河南安阳,一位王姓公职人员的家人遛狗咬伤老人,面对监控视频也不认账。媒体做了10期节目跟进,气得主持人直哭,上了热搜,王某丢了饭碗,还疑似牵出一起陈年诈骗案。
武汉35岁的卢女士跳楼自杀了,生前在小区群里留言“老太婆耍赖可以,我拿命控告”。起因是小区一大妈遛狗没拴绳,与卢女士发生冲突,双方从小区到微信群对战了几个回合,卢女士投诉至物业也无果,最终悲剧发生。事发不久,大妈一家从小区搬走了。
隔三差五,狗就成为热点新闻的主角。今年夏天,一位女士遛狗没拴绳冲向邻居小孩,双方起争执,女士大喊“我干了几个徽州宴”“没我的狗值钱”“敢弄我的狗我就给你的孩子弄死”。这几句骂在人们的心窝上,群众群起而攻之,徽州宴立马凉了。
狗丢尽了人脸,还置人于死地。重庆3条狗咬死了一名小学生;沈阳两伙素不相识的人相遇一窄巷,因一只3月大的狗发生口角,最终27岁的狗主人死于镰刀下。
上万年前,从脱离狼族开始,狗就选择了亲人路线。它们是公认的第一种被人类驯化的动物,得到“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美誉。英美两国科学家在《国家科学院学报》上的研究表明,与祖先狼凶着一张脸不同,狗狗为了让人们觉得它们更可爱,进化出了能够提起眼眉的肌肉,使眼睛看起来更纯真,激起人类的保护欲。
一个物种为讨好另一个物种,连基因都改了,可谓“舔狗”。它们从驰骋草原到农家田野,如今跟着主人进了城、上了楼,更深层的进化难题来了:该如何面对狗的城市化?
表面上看,狗的城市化风风光光。泰迪、柴犬、柯基、博美占领街道。大妈们的爱犬,常常用红线扎着小辫,四只脚都穿上精心缝制的小鞋,神气活现。它们通常不受绳子束缚,雄赳赳替主人开路,若是遇到对不拴绳的指责,大妈总能霸气回怼。
城市狗在年轻人身上获得了一种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狗粮是进口的,毛发是做过美容的,狗窝是奢侈品牌的,生病打针吃药比带人类小孩进儿童医院还贵。它们拥有专属姓名,以英文居多,主人的朋友圈总留有它们捣蛋卖萌的影像,进入不了史册也能永留相册。
狗狗从上到下迅速完成了城市化,但难移的本性还留在蒙昧中。一条街上狗屎的多少,是衡量城市文明的尺度。
我们自然不能要求狗学会冲水上厕所,狗的城市化更是主人的文明化。城市化往往代表着一种先进的文明,在这种文明里,应该有对他人利益的尊重、对规则和秩序的敬重。狗美了,人心也得跟上趟。
遛狗不拴绳的、扰了民胡搅蛮缠的、不收拾狗粪的主人,都对不起狗狗上万年的辛苦进化。狗不能选择主人,别让它脸上无光。
有些屡教不改者,总得有机构管得住。一个人如何管好自家的狗,是个人履行义务、遵纪守法的体现;小区如何管好狗,是服务和管理能力的体现;城市如何管好狗,是整体管理水平的体现。
今年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经作出了“文明养狗”的规范,首次通过法律明确遛狗得拴绳: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从1980年《家犬管理条例》开始,有几部法规与养狗相关,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再如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这些年,各地也陆续制定地方法规条例规范养犬,一个个“史上最严禁狗令”出台,然而有时候,这么多条款却还是管不住一只狗。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的《2020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2020年中国狂犬病发病数202例,死亡人数188例。因狗生事屡见报端,狗吠和争论从未消停。
法律和制度是一步步完善的,执行也得跟上节奏。讨论的意义,在于推动狗的城市化更彻底,否则就要在恶性事件里不断重复,狗咬人依旧还是新闻。
杨杰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