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9月26日电(记者 缪超)昆明环境资源法庭25日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揭牌成立,标志着云南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该法庭成立后,将集中管辖云南环境资源一审案件、上诉案件和再审案件。
云南地处长江上游、珠江源头,素有“动物王国”“植物王国”“物种基因库”的美称,坐拥被誉为“高原明珠”的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守护这片土地上的多样生物,是云南法院的职责和使命。多年来,云南法院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为动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云南生态环境。
图为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成立。 缪超 摄自2008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云南第一家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至今云南法院共成立了13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云南明确由昆明、玉溪、曲靖、红河、大理、迪庆6家中级法院集中管辖全省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6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涉九大高原湖泊环境资源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当天揭牌成立的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是结合云南环境资源审判发展需要,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中共云南省委编办申请设立并获批准,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专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机构。
该法庭的成立,集纳了2008年以来云南构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体系的有益经验,继续实行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加快推进云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业化、专门化、体系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