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3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拟加大对献血者的激励和褒奖,明确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免交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9月23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献血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今年7月,该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北京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玉芳表示,草案二审稿丰富了个人和单位参与无偿献血的精神奖励形式和内容,提出对献血者和团体献血单位予以褒扬。献血工作机构在征得献血者和团体献血单位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献血光荣榜,公示献血信息。对在北京市多次献血和积极参与献血志愿服务的个人,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授予无偿献血荣誉徽章。
同时,个人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在北京市献血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用血优惠,包括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免交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捐献单采血小板的,一个治疗单位折合全血400毫升计算;捐献其他血液成分的,献血量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折算。
每年12月为无偿献血宣传月
草案二审稿提出,每年12月为北京市无偿献血宣传月。市、区所属媒体应当在无偿献血宣传月、世界献血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献血公益宣传。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通过专题专栏、公益广告、科普节目等方式开展献血公益宣传,宣传献血意义、普及献血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事迹、典型人物。
血站应依法公开采供血信息
草案二审稿提出,对献血人数较多的团体献血单位,血站应当提供上门采血服务。血站应当向献血者颁发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为献血者购买保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献血者误餐、交通等适当补贴,向献血者发放兼具保存和展示价值的献血纪念品。
此外,血站应当对献血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加强血液标本保存和管理,依法向社会公开采供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开展科研攻关与合作
草案二审稿提出,北京市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大对献血和临床用血相关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医疗机构、血站、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在提高血液利用效率、保障血液安全、优化献血服务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与合作。
草案二审稿明确,北京市建立完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对血液的采集、制备、检测、储存、供应、使用等环节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推动实现血液管理精细化、智能化。血站、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保护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