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6月15日电 (记者 张芹)武汉市人大常委会15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据介绍,《决定》的出台,将通过立法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为推进武汉市反诈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据武汉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方道茂介绍,《决定》以条目分列的方式,列出了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单位参与打击治理网络诈骗的具体职责、任务,从而使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展打击治理工作时底气更足、依据更充分。
《决定》明确6个方面20条措施,着力解决反诈组织推进、部门协同、建设保障、考评体系等问题,提出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管、公安主打、行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决定》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充分发挥“主打”职责,完善快速核查处理机制;金融、通讯、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应不断提升技术防范水平,加强反电诈工作的协同,强化行业监管。
《决定》要求,强化督导问效,细化考核实施细则,将完善情况通报、“黄红牌”警示、挂牌问责等机制,定期对全市打击治理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此外,市、区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做出决议决定等方式,加强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监督与法治保障。
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彭磊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今年以来,武汉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电诈案件1528起,刑拘犯罪嫌疑人2289人,止付冻结被骗资金3.3亿元,全市电诈整体发案呈现初步下降态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