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漳州6月8日电 (记者 张金川)福建省漳州全市法院8日同时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全市法院发放执行案款共计14043.34万元,共涉及案件386件,案件类型涉及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刑事财产刑等。
为进一步深化查纠整改工作和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6月1日起,漳州全市法院开展执行案件大排查工作,涉及执行款物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攻坚、涉执信访案件化解三项具体任务。经过一周来,全市法院在执行款物清理处置上,对全市法院现存执行款物实行拉网式清查,对暂缓发放和提存的案款,逐案进行甄别、审核,对既无法定原因又客观事由的,不属暂缓发放和提存情形的,要求全部发放完毕。截至上周五全市法院己发放执行案款4209万元。
在芗城法院,法官现场办理执行案款相关手续。 张金川 摄据漳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天在芗城区法院和云霄县法院分别设立两个执行案款发放现场,其余法院也各自开展案款发放活动。除漳州中院执行的一件集资诈骗刑事财产刑案件,因涉及被害人多达229人,且领款人身份信息需要现场甄别,采取现场领取现金支票,其余大部分案款采取转帐支付形式。在芗城法院现场,现场集中为27件案件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款金额7160.6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规范使用案款管理的“一案一帐号”系统,及时规范处置涉案款物,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