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少捕慎诉但绝不一放了之检察机关用特殊的司法关爱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 本报记者 周斌
未成年人小刘多次实施盗窃,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再次盗窃,公安机关向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要不要把小刘“关起来”呢?昆山检察院审查发现,小刘每次盗窃的金额都不大,其行为与长期缺少家庭关爱、父母管教方式简单粗暴有关,非羁押方式更有利于小刘成长,故没有批准逮捕。
不捕后,昆山检察院对小刘父母进行了训诫,和第三方社工机构共同制定帮教计划,跟踪帮教,矫正小刘的不良行为。观察期内,小刘表现良好。最近,昆山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少捕慎诉的一个缩影。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河北等地基层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检察机关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用特殊的司法关爱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助力其融入社会。
不捕不诉率逐年上升
据统计,受访的5地检察院,近年来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整体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的不捕率、不诉率都超过50%。有的地方有些年份不捕率、不诉率甚至达到了100%。
2018年到2020年,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从29.2%上升至52.5%,不诉率从50%上升至61%;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的不捕率从34%上升至80%,不诉率从43%上升至75%。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人,不捕4人,不捕率100%;2019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人,情节轻微不起诉6人,不诉率100%。
“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将保护其合法权益贯穿始终,把矛盾和解作为办案的基础和前提,并做好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日常不良行为矫正等工作,不断提高未成年人轻刑犯罪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任泽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文丽说。
她举例道,在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刘某某一时冲动将被害人打成轻伤。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乡邻了解刘某某基本情况、日常表现及案发时情景,和办案干警、村委会人员、律师一起释法说理,刘某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最终,任泽检察院对刘某某不捕不诉。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杨新娥看来,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率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未检理念的转化,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也有配套制度的完善,特别程序的落实等。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从用足用好发展到最大限度适用,加上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不捕不诉公开听证等,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不捕不诉的适用。”她举例分析说。
全流程帮教防止再犯
因发生口角而大打出手,小伟将同学打成轻伤。案发后,小伟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但被害方父母护子心切,坚决不谅解小伟,案件陷入僵局。
为此,闵行检察院启动附条件不起诉听证程序,邀请公安、律师、社工、学校老师共同参与,听取各方意见,小伟当场赔礼道歉并写下承诺书,双方达成和解方案。
针对小伟的缺点和不良行为,闵行检察院制定了详细的考察方案,包括控制每天上网时间,禁止进入网吧、娱乐场所,到职业技术学校学习电脑维修等。
半年考验期满,洗心革面的小伟换来被害一方的真心认可和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
不捕不诉,绝不是一放了之。
受访检察官一致表示,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无逮捕必要、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长期跟踪帮教,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精准帮教,既避免不捕不诉后一放了之,也打消了监管缺失可能导致再犯、能否顺利回归社会等后顾之忧。
河西检察院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陈晓曦告诉记者,对涉罪未成年人,河西检察院采取全流程的帮教模式,即从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再到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的跟踪帮教阶段的刑事司法全环节的覆盖,通过个性化帮教工作,引导其回归正常生活。
与此同时,各地检察机关认真做好被害人一方的工作,注重听取被害人意见,加大对被害人的综合救助,确保司法公正。
海淀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多年实践中形成“从受案到结案的全流程说理”“事实到法理的全覆盖说理”等“五全”递进式释法说理机制;对拟做不起诉的案件,依法及时向被害人告知权利,认真听取其意见和需求,一定条件下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让被害人感受司法的公信力、人情味。
本地外地籍一视同仁
2020年11月,16岁的小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海淀检察院经综合研判,作出不予逮捕决定,但小华是非京籍,父母都不在北京,因疫情防控影响又没能找到合适的观护基地,后续如何开展帮教呢?
海淀检察院在听取小华和其家人多方意见后,联系小华原籍检察机关启动了异地协作帮教。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加速。由于对外地籍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考虑的因素更多,难度更大,导致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的羁押率,外地籍远高于本地籍。
海淀辖区流动人口较大,为破解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不捕的障碍,海淀检察院积极探索提前介入系统化、不捕帮教专业化、异地协作规范化、观护基地建设多元化,构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运行机制。
“我们观护基地已发展到13家,从餐饮到互联网企业,观护基地的多元化发展,不断满足了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生活帮扶、监管强化、技能培训、教育矫治等需求。”杨新娥说,海淀检察院平等适用非羁押措施。
闵行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程慧说,闵行检察院立足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通过进一步深化观护体系,探索异地协作机制、合适保证人制度等,确保外地籍涉罪未成年人与本地籍未成年人得到平等保护。
她举例说,针对在沪“三无”涉罪未成年人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难题,闵行检察院与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特殊观护基地,并选聘基地负责人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先后为多名“三无”涉罪未成年人担任保证人。
“河西检察院对不捕后返回户籍地的未成年人,联系其户籍地检察机关,采取‘异地+线上’的帮教模式,取得良好效果。”陈晓曦说。
完善社会支持体系
为进一步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工作,受访的检察官们纷纷建言献策。
少捕慎诉要更大范围的适用,监管手段就必须更加精准有力。程慧认为,目前正处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应当更多的借助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手段的便捷性。她告诉记者,闵行检察院刚开发了云报告平台,通过在非羁押人员的手机上安装该平台App,以人脸识别、手机定位、日常打卡等方式实现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
“对于一些侵财类案件如盗窃、诈骗等,实施该行为的涉罪未成年人往往是惯犯,容易再犯,观护基地接纳度不高,建议依托社会专门组织开展精细化的行为矫治课程。”程慧说,实践中,一些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对孩子放任不管也不配合调查,建议在立法上增加亲职教育的强制性。
在杨新娥看来,当前要进一步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和配套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专门学校的转送机制壁垒亟待打破。
“需要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以‘两法’实施为契机,加强与专门学校职能有效衔接,探索不捕不诉后转动机制,推动发挥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作用,打破壁垒。”她进一步分析说。
昆山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鹏说,做好少捕慎诉的关键,是对少捕慎诉之后的跟踪帮教措施能不能落实到位,这项工作仅仅依靠检察机关自身的力量是很难完成好的,需要链接社会资源,有效有力推进未成年工作的社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