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1日获悉,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
近年来,随着“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和影响力不断上升,外地枸杞冒充中宁枸杞、未经许可擅自印制、买卖使用“中宁枸杞”包装物等问题突显。为加强“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决定于今年4月至10月,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集中开展“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整改和严厉打击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实施重点打击,彻底解决商标侵权等问题,切实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中宁枸杞”商户商标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经授权但销售非“中宁枸杞”产品及以次充好者,进一步核查进货渠道、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以及商品包装物商标印制是否规范、广告宣传是否规范等。
中宁县枸杞产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营造“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的浓厚氛围,推动中宁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宁夏日报记者 杨志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