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包头4月23日电(记者 张林虎)记者23日从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张福生(正厅级)被提起公诉。
1953年出生的张福生系山西朔州人。1970年开始,年仅17岁的张福生开始在乌达矿务局工作,用27年时间官至乌达矿务局副局长,之后担任了近4年的神华神府东胜煤炭公司副总经理。
2001年1月,张福生来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张福生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之后退休。
2020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张福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福生将手中掌握的国有资源当成发家致富的“摇钱树”,通过投资煤炭企业或成立多家公司,违规从事与管辖行业相同的营利活动攫取巨额利益,以注册公司合作名义利用职权直接谋利,在管辖范围内企业兼职取酬。同时,张福生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1年3月,张福生被开除党籍。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福生利用担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2月底,按照中纪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在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倒查20年”。
之后,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原总法律顾问李永先、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桂花、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莫若平、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原局长王振林、内蒙古原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赵保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侯生明等多名已退休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被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