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春4月19日电 (谭伟旗)2019年12月以来,吉林省各级法院共为2000名涉企被执行人撤下了“老赖”标签,核准解除“限高”(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措施8786人次。
记者19日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信息。
作为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吉林省,近年来不断激发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得到民营企业家的认可。
吉林省高院副院长任贵利表示,该省法院准确把握“老赖”认定标准,坚决杜绝“老赖”标签乱贴、“限高”措施滥用。
任贵利说,吉林省高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提出,对于涉企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所欠债务本金已经履行70%以上的,法院要积极主动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撤销失信惩戒措施,给困难企业以更宽松的环境。
任贵利同时表示,吉林省各级法院还依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落实企业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司法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0年年初,吉林省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了《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吉林省高院根据《清单》要求明确,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吉林省高院表示,强调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该省经济运行会起到积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