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体系
■ 观察家·代表委员议政录
将在校大学生全面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需合理分配资金,不让医保缴纳成为大学生的经济负担。
为完善中国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医保,早在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指导意见,明确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作为一项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健康保障制度,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不仅能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也有利于减轻大学负担。但就目前情况看,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现实问题,亟须新的政策规范。
从大学生层面来看,在“自愿参保”原则下,大学生人群因群体特殊性,整体参保率并不高,医保制度难以发挥保障作用。
究其原因,一方面,大学生多数无主动收入,受家庭条件限制,可能存在经济条件差、无经济能力参保的情况;另一方面则是大学生群体的医疗意识、健康保健意识较薄弱,也因此对医保关注度不高,对医保制度以及相关程序等都缺乏了解,对自身权益比较忽视。
而在学校及医疗系统方面,相关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也较低。校医院作为大学生医保的直接执行者,缺乏标准化管理,且运行环境和质量因各校重视程度不同而差异明显,对医保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也明显不足。
此外,大学生大多还存在异地就医现象,而其医保报销范围不尽合理,报销要求过多,手续相对繁杂。比如,报销只针对大学生住院,而不覆盖门诊医疗。但从实际情况看,大学生患病多集中在感冒咳嗽等常见病、多发病,所需多为门诊医疗,现制度就无法真正解决其需求。
对当前大学生医保存在的问题,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度也较少,缺乏统一规范。这也导致其在实施中,由于政府职责不明确,相关政策红利难以落实,不少地区甚至没有专门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部门和责任人。
为此,国家层面应尽快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将在校大学生全面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监督并保障这项制度的执行与实施。
要建立健全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制度体系,就需要在政策层面做出明确的统一性指导和规范,并出台落实细则,协调现行各类医保体系之间的冲突。同时,也需要加强管理与实施,科学合理确定其具体筹资标准并划分政府和学校、学生的分担比例,缩小地区间大学生医疗保险水平的差距。而合理分配资金,不让医保缴纳成为大学生的经济负担,尤其重要。
在当前全国试行的医保改革试点中,大学生个人缴纳标准每人每年在200元至350元左右。如将在校大学生全面纳入医保体系,对于贫困家庭来说可能存在一定负担,建议地方财政对其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在保证大学生全面参保的大原则下,针对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审核、代缴的方式解决其现实困难。
此外,也要针对大学生加大医保宣传力度。医保机构、高校和校医院等相关各方,可通过通知、班会、主题教育、讲座等形式,来普及医保政策,鼓励大学生积极入保,并引导其建立正确的就医观。
更为关键的是,在将大学生全面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高校应引入健康管理机制,对学生健康进行全面监测、分析、评估,并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指导,对于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程干预,以治未病。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这不仅能有效减少卫生资源耗费,也为进一步开展校园健康管理打下基础。
□皮剑龙(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