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2月24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光金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徐光金在担任吴忠市利通区上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吴忠市利通区常务副区长、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吴忠市住建局局长、宁夏公路管理局局长、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685.8753万元。2003年至2004年,被告人徐光金在担任吴忠市利通区上桥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具体负责拆迁安置的工作人员与宁夏吴忠康定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虚假拆迁安置协议,贪污房产价值32.623万元。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