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禁入校园,教学亦需戒“电子产品依赖”
■ 来论
中小学生在校园里能不能用手机?近日,教育部再一次给出明确答案: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教育部明确,确有手机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要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其实,这些都并非新规,教育部等早在2018年8月就曾对此明确规定。然而,一些地方的落实情况并不好,因此引发的矛盾、冲突也一再发生。尤其是,为防控疫情,去年居家学习期间,校内外的在线教学大大增加,也助推了中小学生手机的使用。
从深层看,相关规定未能落实,也有学校自身的原因。比如,近年来,我国很多中小学在进行教育创新时,都把利用电子产品教学作为创新的指标,一些教师动不动就布置电子作业,或要求学生下载某款APP。在此语境下,教育部再次发布专门规定,无疑颇具现实必要性。
但要将规定落实到位,还需要禁疏结合。比如,“禁”就要赋予学校以及教师依据校规进行处理的权力,舆论应为保障学校处理权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也有赖于学校优化内部管理措施,在处理过程中避免因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疏”则是在做好管理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细致到位的服务工作,并科学、合理地使用电子产品进行教学。与此同时,学校也应尽力满足学生使用通讯工具的需求。
对此,教育部此次通知已给出较细致的解决路径,接下来就需要学校有系统治理思维,从育人角度出发,在听取家长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刚柔兼备的管理规定,同时也要消除某些教学观念误区,不能把教育现代化简单视为要利用电子产品教学,而要更重视教育品质,更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熊丙奇(教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