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至27日,宁夏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至31日在银川召开。自治区政协主席崔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审议通过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大会期间还听取了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2020年工作述职;进行分组讨论,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是在“十三五”圆满收官、开启“十四五”新征程的背景下召开的,节点关键、意义重大。各位常委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会议召开期间,带头建言献策,带头提好提案,带头讲短话,内容言之有物。要自觉服从大会安排,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俭约简朴、务实高效的会议规定,确保会议圆满成功。(记者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