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楼道没电,电费该谁交?怎么交?1月5日,银川市金凤区五里湖畔住户李女士向新消息报新闻热线0951-6024110反映,她所在的单元因为电费问题已停电近半月。
部分住户拒交费致单元不通电
据李女士介绍,她所居住的75号楼2单元有16层共32户居民,楼道用电一直是住户平摊费用。从她2012年入住至今,已有多次因其他住户不交电费导致楼道停电。“我们交了钱,但还是通不上电。现在是冬天,我们出门还能用手机照一下,孩子和老人出门只能摸着墙摸黑走到电梯口,太危险了。”李女士说,这次楼道没电持续了近半个月,不仅出行不便,还有很大安全隐患。为这事她多次找物业,可物业工作人员说有的住户不交费,实在不行只能先把20元电费退回来,“我不是要退钱,就想解决没电摸黑出行的问题。”李女士无奈道。
为什么有住户不交电费?1月5日,记者来到五里湖畔75号楼2单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住户告诉记者,此前该单元由住户自行收楼道电费,后来由于一些住户不信任,这项工作便交给物业公司负责该楼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马小红负责。“之前住户自己收的时候,有人一听收电费,连门都不开。有的住户是出租户,他们说自己不用楼道的电,拒绝交费,还有的住户认为物业费应该包含电费,不应再单独交纳。可实际上,交给马小红收电费以后,这些住户还是以同样的理由不交费,这导致其他交了电费的住户也用不上电。”该住户告诉记者。
多方协调楼道已恢复用电
记者了解到,五里湖畔小区共有78栋住宅楼、4710户居民,由银川银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据该公司工作人员马小红介绍,该小区住宅楼楼道电表均单独设置,用电费用由业主分摊。其中多层住宅楼每户根据楼层不同,分别交纳10元、15元、20元不等,高层住户每户平摊20元。78栋住宅楼中,多数由住户自行收取,75号楼2单元由她代收,但由于部分住户不配合,常出现因电费凑不齐,不能买电导致楼道没电的情况。
对于有住户提出的物业费包含楼道电费一事,马小红表示,该小区廉租房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为0.2元,经济适用房0.4元,高层0.67元,收取的物业费仅是提供物业服务本身,并不包含楼道电费这一项。
此次该楼道停电,马小红多次上门收电费,仍有住户拒交。“没电导致楼道摸黑,有的住户就把电梯按到自家楼层,长时间打开电梯门,使用电梯里的照明,甚至导致该单元电梯损坏,影响其他住户出行。”马小红说。1月5日,在五里湖畔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物业多方联系,收到了该单元18户的电费共计360元,已由马小红代为购电,当日下午该楼道已经恢复用电。随后,马小红将交费业主名单及购电凭证张贴在该单元门口。
可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约束
那么,楼道电费到底该不该交?该如何交?
民法典第283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记者在银川银房物业公司查阅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发现,其中第三章第十条明确约定业主应按规定向供水、供气、供热等单位交纳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单位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司使用的,由上述单位向物业公司收取。部分业主共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但该合同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该公司法务部门已就该合同登记备案,作进一步处理。
上海中夏(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甜甜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和该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其实际情况,住户应该分摊共用部分即楼道电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由小区业委会或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就楼道电费收取一事予以明确。在保证大多数住户利益的前提下,可在今后的物业服务费中增加楼道电费部分,由物业公司代为收取购电,或可约定在物业服务费不变的情况下,由业主另行轮流收取或由物业公司代收,以维护正常生活出行。
此外,李甜甜建议,若廉租房住户存在恶意拖欠共用分摊费用的或物业费的,可由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诚信考评,达到一定程度者可取消承租资格。(记者王宇菲文/图)
1月5日,马小红将交了电费的住户名单和购电凭证贴在单元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