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2月30日电(记者郭敬丹、吴振东)充分尊重老年人习惯,智能化服务创新要与保留完善传统服务方式并行……《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30日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条例共十五章一百一十条,将于2021年3月20日起施行。
作为上海养老服务的综合性立法,条例立足上海深度老龄化特点,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管理等方面分设专章作出规定,并明确,要为老年人交通出行、就医、办事等提供便利。
数字时代,还有不少老人不会操作智能设备,打车、看病挂号常遇到困难,条例制定过程中也对此予以关注。根据条例,上海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在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时,应满足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的需求,推广应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习惯,保留并完善传统服务方式。
城市建设必须充分考虑老年人当务之需。记者看到,条例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应当不低于常住人口每千人四十平方米,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时优化调整。
如今,越来越多上海老人选择赴周边城市养老,由此带来基本公共服务异地享受的需求。条例要求,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合作与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间合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推动上海老年人异地享受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补贴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