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名协警,挣得还这么少,能弄点是点,一旦出事了,大不了不干了呗。”在接受调查期间,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交警大队原协警黄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以为然,他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逾越法律的红线,等待他的将是冰冷的铁窗。
1994年出生的黄某,一直是父母眼中的乖孩子,从部队退伍后成为虎林市公安交警大队的一名协警。初穿制服的黄某也曾对未来充满期望,可立志没多久,他的心态发生了转变。由于黄某朋友众多且花钱大手大脚,协警的微薄收入根本满足不了平日花销。久而久之的囊中羞涩,让他在朋友、同事面前很没面子、很伤自尊,有时还不得不向家里伸手要钱。于是黄某萌生了一个想法:“要是能在这个岗位多赚点钱就好了”。
2017年,黄某被调入虎林市交警大队相关专业岗位,协助民警处理一般程序案件及非现场交通违法工作。这原本是单位对黄某的信任与肯定,可他却动起了歪脑筋,想着如何利用这个平台办点事、赚点钱。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某发现了致富的“商机”。
2019年4月,二手车中介王某找到黄某,问他能否处理非现场车辆在省内高速上实施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表示可以长期合作,“处理一起提供好处费2000元”。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黄某盗用正式警察的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交警工作系统,发现真的可以处理此类违法行为,以罚款5000元、扣12分处理办法,使违法行为人逃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同时2000元好处费也落入自己腰包。第一次的尝试,黄某心惊胆颤,害怕被人发现,经过了一段时间竟然风平浪静,他开始沾沾自喜,想着一次简单的“操作”就能获得如此丰厚的回报,实在是太划算了。
欲望与贪念一旦出笼,理智与底线将被淹没。一次次尝到甜头,让黄某思想防线彻底坍塌,内心贪欲之火熊熊燃烧,一发不可收拾。王某经常跑来处理违法行为的业务,黄某心领神会,来者不拒,在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黄某违规作出行政处罚192次,受贿38.2万元。
腰包鼓起来了,囊中不再羞涩,失去的面子重新找回来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让他倍感风光。有一次,他把受贿得来的2万元交给父亲,说是单位发的值班费,父亲还很高兴;与女朋友交往期间,黄某更是摆出一副富二代的气场与派头,先后为其吃喝购物花销7万余元,俘获了女友的芳心。黄某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渊。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虎林市交警大队在开展数字证书检查过程中,发现黄某进行违法违规操作的事实。2019年9月,黄某被虎林市公安局立案调查,10月,将此案移送至虎林市监委。
经查,2019年4月中旬至9月下旬,黄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不到半年时间,先后收受贿赂38万余元。2020年1月,黄某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最终,黄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通讯员 董玉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