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6月20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宁夏固原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房正纶(正处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固原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房正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彭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房正纶利用担任隆德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固原市原州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的职务便利,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承揽、工程资金拨付、干部工作岗位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冯建国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正处级)冯建国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石嘴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交由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冯建国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