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稳”的基础,积蓄“进”的力量。
建立健全法规立项论证等制度,在全区建立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等重大战略,突出先行区建设等领域立法。推动出台全国首部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推动出台全国首部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5年来累计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10件、政府规章89件,废止地方性法规7件、政府规章29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66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86件。
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制定《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制定并全面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建成并运行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入开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5个清单”做法作为改革试点制度性成果在全区推广。审核公布自治区本级81家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委派法律顾问为自治区政府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59件次,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自治区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80项,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备案审查和行政复议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格审查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及五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覆盖。示范推动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
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建立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台融合”、实现“一网通办”。率先在全国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组织律师为葡萄酒产区、银西高铁建设项目和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等提供高效法律服务,组织195家律师事务所与326家商会开展结对联建,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由48项扩大到70项,12项利企便民措施深受好评。将全区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5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509件,为91715名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2亿元。实施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率先在全国实现法考基地全覆盖,4100余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深化“塞上枫桥”调解品牌创建,织密城市、农村、内部单位、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四张网”,建立警调诉调访调衔接机制。建成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221个,设立各类调解组织3868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万余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万件,95%以上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记者杨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