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我区“才聚宁夏1134行动”启动。其中,“4”即为我区将实施的人才培养工程、引进工程、活力工程、暖心工程四大工程。
其中,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将构建以青年托举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为主体的阶梯式人才成长体系,通过一系列特殊政策、硬核措施,重点支持培养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着力加强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哲学社科和文艺体育等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杰出科技人才培养。到2025年,遴选培养10名左右能够站在区域科技发展前沿、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具有卓越科技组织才能的杰出科技人才,培养期内给予每人最高600万元资助,自治区党委直接联系杰出科技人才,经常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困难,支持其开展工作。
领军人才培养。每年选拔20名左右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明显、发展潜力大的领军人才予以重点培养,培养期内给予科技领军人才每人最高100万元资助(含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配套50%),给予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50万元资助,支持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攻关、学术交流、团队建设、培训考察、成果奖励等。
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每年选拔100名左右德才表现优秀、业绩贡献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期内通过组织指派、“双向选择”等方式从高层次人才中选聘导师进行精准带培,每年给予每人6万元至10万元资助。培养期满考核优秀、贡献突出的,优先选拔为领军人才。
青年托举人才培养。每年选拔200名左右德才表现好、能力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托举人才,培养期内通过组织指派、“双向选择”等方式从高层次人才中选聘导师进行精准带培,给予每人3万元至5万元资助。培养期满考核优秀、业绩突出的,优先选拔为青年拔尖人才。
高水平工程师培养。鼓励重点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择优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在新材料、装备制造、数字技术等领域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
高技能人才培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五年遴选培育10家左右行业领先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支持,推动校企共建行业特色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每人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奖补。
“乡土能人”带培。五年选拔1000名左右包括“两个带头人”在内的乡村优秀人才,支持其带培一批有潜力的农村青年人才,对发挥带培作用好的,优先评定高素质农民职称,自治区对取得高、中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奖补,鼓励市、县(区)或用人单位对取得初级职称人员给予一定奖补。
访学研修资助。实施“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市、县(区)选派100名左右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基层一线青年人才,到自治区级和银川市专业对口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研修学习,给予每人2万元经费资助。支持青年骨干人才赴外开展访学研修,给予每人3万元经费资助。自治区每年选派资助一批重点领域人才赴国(境)外研修培训。
在职深造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在职人员在国内攻读硕士、博士或自费出国(境)留学,学习期间基本工资等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报销学费,毕业后回宁夏工作不少于5年。
团队和载体培育支持。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学科高质量发展需求,每年遴选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攻关、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提供稳定支持,培养期内给予每个团队最高200万元资助(含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配套50%)。每年遴选3至5名(个)带培作用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个人或团队,每人(个)给予10万元奖补;打造一批“文化名家”工作室、“金牌导游”工作站等文旅人才载体,对培养效果突出的每个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奖补。
同时,开展基础学科研究人才引培行动、党建研究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企业家培养专项等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作。(记者 和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