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下发《关于落实完善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每年将增加财政支出325万元,提高校长、班主任待遇。
按照《通知》要求,该市核增校长津贴绩效工资,以在校生人数划分为4个档次,按每人每月12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水平核增校长津贴绩效工资;以每班学生人数划分为2个档次,按每班每月400元、600元水平核增班主任津贴绩效工资;核增寄宿制学校绩效工资,根据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人数,以及参与寄宿生管理教师人数等因素,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不高于调控线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3%的比例给予倾斜。
核增的校长津贴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绩效工资,每年按照12个月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和班主任津贴绩效工资分别按最高档标准核定。
核增后,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不再从现有绩效工资总量中计提。以学校规模以及班额大小等为依据,按统一标准核增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记者谢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