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盐池县公安部门发布信息,由于疫情影响,不少货车司机在途经中风险地区后,为进入宁夏故意隐瞒行程,其中闫某某等4人因隐瞒行程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
1月2日,盐池县公安局接到青银高速盐池出口疫情防控检查站工作人员报警称,在核验查证行程码过程中发现有多辆货车司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企图蒙混过关。接警后,盐池县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将货车司机带至花马池派出所进行查证。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卜某某、李某某、杜某某、武某某4人从陕西进入宁夏,在经过青银高速盐池出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时,为逃避防控检查,故意出示他人或无陕西境内轨迹的行程码,隐瞒行程,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鉴于4人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警方依法对4人予以批评教育。
违法行为人闫某某、崔某某、田某某、王某某4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们明知自己有西安、延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为顺利通过疫情卡点,出示提前准备的无西安、延安轨迹的行程码,有意隐瞒风险地区旅居史经历,存在传播疫情风险,严重影响到疫情防控工作,情节严重,盐池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4人处以行政拘留6日。(记者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