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真的没有钱。你看我微信账户、银行存款,全身上下不到一百多元,你容我一段时间,到时候我一定全部履行……”
“关于你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这个案件,执行标的4万元,是一起涉民生案件,2020年11月9日立案执行,期间法官多次联系你公司,你公司表示会尽快履行,但直到现在分文未付,你们已经拖延够久了。”
12月7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执行法官义正词严地劝诫着某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据了解,该案件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执行标的4万元,履行主体是某公司,夏某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案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困难。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进行多次查询,查询结果均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后经法院初步查明,该公司除法定代表人夏某外,尚有3位股东,因此执行法官依法建议本案申请执行人追究相应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在追加过程中,该公司各股东均不配合法院工作,追加程序延长至2021年11月份走完。然而,因申请执行人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公司3位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故该追加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12月7日,夏某前来法院领取执行异议裁定书时,被执行法官依法予以拘传。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双方依然未达成一致性和解履行意见。法官应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决定对本案被执行人负责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根据拘留所防疫政策,送拘前需对被拘留人做核酸检测及必要的身体检查。在等待检测结果过程中,执行法官仍然反复、耐心地给被拘留人员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解决案件。
当天晚上八点左右,夏某的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阴性,执行干警准备依法将其送拘时,夏某终于松口表示其正在想办法凑钱,请求执行干警中止送拘。晚上十点左右,夏某凑齐4万元执行款并汇入人民法院“一案一账号”,至此,该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法官表示,生效法律文书的尊严和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不容挑战。被执行人躲避法院执行的错误行径和侥幸心理是短暂的、不可取的。拖延履行,只会让债务成本更高、损失更大。与此同时,法院还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或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在此,法官提醒各被执行人,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履行义务,做诚信守法的好公民、好企业。(记者 王辉)